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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5-10-17
點擊次數: 在高純二氧化碳的生產與銷售過程中,一旦氮氣檢測結果超出標準限值,不僅意味著產品無法交付,還可能引發客戶索賠或市場信譽受損。因此,深入理解 GB/T 23938—2021 第5章“檢驗規則”,是企業應對質量異常、規范復檢流程的關鍵。
標準將產品按包裝形式分為兩類:瓶裝/集裝格裝/集束瓶裝 和 杜瓦罐/大容積氣瓶/槽車裝。對于前者,采用批次抽樣檢驗;后者則要求逐瓶/逐車檢驗。這意味著槽車裝產品若氮氣超標,整車即判不合格,風險更高。
以瓶裝產品為例,標準表2規定了詳細的抽樣數量。例如,一批次50瓶,需抽檢9瓶;若其中1瓶氮氣含量超過對應等級限值(如99.99%級產品N?≥60 ppm),則判定該次檢驗不合格。
此時,企業不得直接報廢整批產品,而應從同批產品中加倍抽樣(即18瓶)復檢。若復檢仍有任一樣品不合格,則整批判定為不合格。
這一“一次抽檢+加倍復檢”機制,既保障了消費者權益,也給予生產企業糾錯機會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復檢樣品必須來自同一批次、同一生產班次,且采樣、檢測全過程需嚴格遵循標準第6章和第7章要求,避免因操作失誤導致誤判。
此外,標準強調“任何一項指標不符合即判不合格”。這意味著即使CO?純度、水分等其他項目合格,僅氮氣一項超標,產品仍屬不合格。因此,企業應建立全過程質量監控體系,在純化、充裝、儲存各環節控制氮氣引入風險,
如:確保系統密封性、避免空氣倒吸、定期檢漏等。
對于高端客戶(如半導體廠),往往要求提供每瓶產品的全分析報告。此時,企業更需強化出廠前自檢能力,將氮氣檢測納入常規質控項目,防患于未然。